■ 内蒙古科斌律师事务所简介

  内蒙古科斌律师事务所系合伙型律师事务所。该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检索、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注册,是我市一家最为知识化、科学化的律师队伍。该所现有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12人,工作人员均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,并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2人。内蒙古科斌律师所的律师懂外语、懂经济、懂科技,全所律师介入金融、证券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,在法律服务活动中也将介入国际贸易、反倾销、高科技等新兴的法律服务领域。该所实现微机办公,可直接宽带上网,与法学家、知名学者探讨法理知识。拥有扫描仪、传真机、照相机、录象机、复印机、轿车、电话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。主任曹克斌,中共党员,法理学研究生,现系中国法学学会员、内蒙古法学会理事,曾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司法局副局长,后其毅然辞去副局长的职务和公务员工职,创立了内蒙科斌律师事务所。在其带领下,全所律师本着“法律高于一切”,“人民利益高于一切”的服务宗旨。工作中不断努力创建更加辉煌的律师执业成绩,创立更加专业、更加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品牌。

 

■ 曹克斌律师个人简介

曹克斌:男,38岁,中共党员,内蒙古科斌律师事务所主任。中国法学会会员,内蒙古法学会理事。吉林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研究生;1984年至1994年从事人民警察工作,1995年至今从事执业律师工作。1998年至2000年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。2000年至2002年任科尔沁区司法局副局长。

曾担任:通辽市科尔沁区司法局副局长;通辽市科尔沁区148协调指挥中心主任;通辽市科尔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;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;通辽市钱家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;通辽市大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;通辽市市政工程处法律顾问;通辽市供销合作社法律顾问;通辽市医疗系统六家医院法律顾问;通辽北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;   内蒙古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;内蒙古通辽有线电视台法律顾问;通辽科尔沁区社保局法律顾问。

现担任: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;通辽市科尔沁区交通局法律顾问;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医院法律顾问;通辽市科尔沁区职工医保中心法律顾问;通辽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;舒兰市宏达运输公司法律顾问;通辽市北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;通辽市千氏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;通辽市新视觉广告有限公司法律顾问;通辽市力琦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;通辽市九星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法律顾问;通辽市科尔沁区晨光养殖厂法律顾问;通辽市万达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;哈尔滨工业大学大通钢结构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法律顾问。


 


承办刑事案件:
全国特大持枪杀害法院庭长的“兴安盟柴XX故意杀人案”;“于XX运输毒品案”;同性恋引发的白XX故意杀人案;全区重大影响张XX故意杀人、逃脱案;全区重大影响的科尔沁3.7涉枪、涉黑伤害案等129起重、特大刑事案件。

承办民事案件:北京半亩园公司诉北京北方圣天公司合同纠纷案;浙江昌大公司诉科尔沁区政府拍卖破产企业东昌纺织厂合同纠纷案;通辽北方建筑公司诉经济技术经销处承包合同纠纷案;杨淑玲名誉权纠纷案;赵怡恒劳动仲裁案等经济、民事案件300余起。

承办行政案件:杨玉宝请求国家刑事赔偿案;郭宇宁申请撤消非法扣押案;贺健请求国家赔偿案等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22件。

主持调处解决:通辽市供销大厦转制;通辽市东昌纺织厂职工上访;通辽市第二酒厂职工上访;通辽市第四化工厂职工上访;通辽市科尔沁区搬运公司职工纠纷;通辽供销大厦火灾引起的上访纠纷;科尔沁区双泡镇东风村村民上访;科尔沁区钱家店镇村民上访;科尔沁区西六方镇村民上访等群众上访案件40余次。

历年评比获奖:二000年荣获通辽市优秀党员、司法行政先进个人等称号;二00一年度被评为通辽市、自治区级司法行 政先进个人;因律师工作及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成绩突出,被司法部授予全国首届“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;受到司法部的表彰,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受此殊荣的律师,同时受到律师界的好评。


主任:曹克斌 电话:13904750936
E-mail:kebinlawyer@21cn.com
咨询电话:0475 – 8263876 传真:0475 – 8263875
地址:通辽市批发城北门路北,科区教育局东侧。